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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動車電池第一次充電就發(fā)生爆炸 質量安全再引關注
時間:2020-05-26 10:27:39 來源:中國質量萬里行

  回想起當時爆炸的場景,江嵐(文中采用化名)仍心有余悸。

  江嵐供職于上海一家石化企業(yè)上班,單位大門口到辦公區(qū)離得很遠,所以騎電動自行車上班算是最合適的。江嵐愛人5.1期間購買了一輛新的電動自行車,為的就是讓她上下班方便些。

  然而令江嵐沒想到的是,悲劇的事情發(fā)生了。

  據江嵐回憶,事故當天在客廳里剛吃完晚飯,還沒來得及收拾。只聽見耳邊一陣劇烈的響聲,江嵐遲疑沒多久,抓著孩子往出跑,在跑到門口的時候,回過頭看家里的客廳已經瞬間著火。江嵐愛人著急拿工作用的電腦,臉和手瞬間也被燙傷。一家人跑到樓下趕緊打消防電話,在經過一番撲救后,家里已經面目全非。

  事故當晚,江嵐一家人臨時找了酒店,她告訴記者說:“在前幾個夜晚,根本沒法睡覺,閉上眼滿腦子感覺都是爆炸的聲音。幸運的是,家人索性沒有受太大傷,要知道鋰電池爆炸的威力實在太可怕了。”

  家是暫時回不去了,江嵐開始了維權。

  涉事電池來自“中天鴻鋰清遠”

  江嵐告訴《中國質量萬里行》記者,客廳里的東西幾乎被燒的什么也不剩,被燒的還有很多收藏多年的瓷器。

  江嵐家的客廳被火燒成灰燼

  事故發(fā)生后,江嵐找到當?shù)毓ど滩块T去投訴,工商提出他們聯(lián)系廠家和店家一起與江嵐坐下來溝通這件事,可過去了幾天,并沒有見到廠家和店家來人說這個事情。消防報告也沒有出來,江嵐詢問了消防部門,他們說考慮到造成的損失很大,報告至少要一個月左右才能出來。

  等了幾天沒有結果之后,江嵐決定找律師咨詢,律師給的建議也是雙方坐下來溝通,畢竟走法律訴訟至少要個一年半載,關鍵是房子還不能回去住。

  對江嵐來講,這段時間的維權讓她體會到異常艱難。

  事情過去已有半個月,江嵐一家人從酒店出來,搬到同事家里空閑的房子里,畢竟長期住酒店開銷也不少。就在江嵐愁眉不展的時候,消防部門聯(lián)系到了涉事電池的廠家,是一家名為“中天鴻鋰清源”的公司。

  據企查查顯示,中天鴻鋰清源股份有限公司有兩大主營業(yè)務,一是中天鴻鋰租賃電池業(yè)務,稱之中天租電模塊;中天鴻鋰旗下的“中天動力品牌”主要是一種互聯(lián)網共享租賃的方式,將動力電池模塊租賃給順豐京東等物流企業(yè)的快遞小哥和美團餓了嗎等外賣小哥。第二大業(yè)務板塊-動力電池回收及再生利用。

  江嵐告訴記者,在和廠家和經銷商在見面之后,他們也承認了是電池的質量問題,會承擔部分的損失。目前由電池產品的投保公司平安公司針對江嵐一家的情況進行評估。江嵐說,評估現(xiàn)在只是看一些家具和電器的損失情況,但對于家庭裝潢等問題還沒有具體談到,評估還需要幾次。等保險評估的理賠費用下來了,才能跟她心里預期損失核對下,然后再具體和廠家和店家再進行下一步溝通。

  目前江嵐上班都是騎著共享單車,她告訴記者說,心里恐慌還需要時間一點點的消除,之后再買電動自行車的時候,可能不會選擇三元鋰電池。還有讓她困惑的是,電池爆炸了,但車子還是嶄新的,她想著店家能不能給退掉,畢竟她之后也不會騎這輛車了。

  就江嵐的維權事件中國質量萬里行仍將繼續(xù)關注。近期,網上不斷曝光了幾起電動自行車電池的爆炸事故。

  據媒體報道,5月7日晚18時左右,南京雨花臺區(qū)春江新城一棟建筑突然冒出滾滾濃煙。消防人員到達現(xiàn)場后;失火的住戶表示“給電動車電池充電時,電池發(fā)生爆炸,產生大量黑煙。”據了解,住戶剛剛新?lián)Q的電動車電池在第一次充電,就發(fā)生了爆炸“瞬間房間里漆黑一片,什么都看不見了”由于消防人員撲救及時,住戶損失并不是太大。

  寶山區(qū)涉事電動自行車

  根據上海消防發(fā)布的消息,5月15日,上海寶山區(qū)祁華路一棟高層發(fā)生火災,現(xiàn)場多位住戶在得知火情后慌亂之下選擇乘電梯逃生,卻因起火后導致電梯停運而被困電梯之中,消防救援人員趕到后,分別在2樓和14樓利用破拆工具將兩部電梯拆開,成功救出6名被困群眾。火災初步認定為屋內充電的電動車電瓶故障引發(fā)。

  充電爭論:電動自行車的電池能不能放在家里充電?

  近些年關于電池在家充電問題,不斷引發(fā)網上的爭論。

  有網友建議應該采取室外集中充電的辦法,呼吁盡快普及電動自行車充電樁。

  據悉,此前國家公安部和各地的相關單位給出了解決方案:在小區(qū)內建設電動車智能充電站。智能充電站可以讓電動車有序的集中停放、充電,這樣不僅能解決充電難的問題,還能降低安全隱患。智能充電設備一般都具有充滿自停、檢測功率、漏電保護、過載保護等安全性措施,可以實現(xiàn)人車隔離,即便因為車子故障發(fā)生火災事故,也不會危及人身安全,降低損失。

  但目前實際情況來看,在很多小區(qū)里都沒有配套的電動自行車充電樁,而經常見的情況是,有的住戶從自己家窗戶外拉一根電線下來給電動自行車充電。

  也有網友說,一直在強調不要在家充電,但是在家充電不是起火的根本原因,根本原因不應該是電池或者充電器的質量問題嗎?不應該追責電動車或者電池廠商么?

  據了解,從電池的安全設計上來看,合格的鋰電池和鉛酸電池都能夠充分保證用戶的使用安全,并不存在明顯的安全性差異。但由于市面上很多低端小型電動車和滑板車數(shù)量較大,且多半采用的是質量較差的鋰電池,相對更容易發(fā)生事故,這也給消費者留下了鋰電池不安全的錯。

  除此之外,存在隱患的是電動自行車車在家充電容易發(fā)生過充現(xiàn)象。一般情況下,電動車電瓶充滿電大約在8個小時左右,而有的消費者晚上下班就把電瓶拎回家充電了,基本上在凌晨兩三點就充滿了,但這時候都處于睡眠當中,因此,電瓶過度充電很容易對電瓶造成損傷,嚴重時還會爆炸起火。

  作為普及率很高的交通工具,2019年4月15日起,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家標準《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(guī)范》(GB17761-2018)正式實施。該標準要求,電動自行車應具有腳踏騎行功能、最高設計時速不超過每小時25公里、整車重量不超55公斤、蓄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伏、電動機額定連續(xù)輸出功率不超過400瓦;同時對電動自行車各部位的尺寸作出明確規(guī)定。

  不久前,國家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組織制定了《2020年產品質量國家監(jiān)督抽查計劃》,突出抽查百姓關心關注及質量安全水平下滑的產品,重點檢測涉及人體健康和人身、財產安全的指標。抽查計劃共包括131種產品。其中,在16種輕工產品中就包括電動自行車這一項。

  今年3月6日,天津市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委員會網站通報天津市2019年電動自行車及相關產品質量監(jiān)督抽查情況。其中,共抽查電動自行車70批次,合格54批次,合格率為77.14%。

  據悉,本次抽查依據強制性國家標準GB17761-2018《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(guī)范》。主要對電動自行車產品的車速限值,制動性能(干態(tài)),整車質量,結構,車速提示音,反射器、照明和鳴號裝置(不測反射器光學性能),電氣裝置,充電器和蓄電池,防火性能共9個項目進行了檢驗。

  不合格項目主要為整車質量,車速提示音,反射器、照明和鳴號裝置(照明),電氣裝置(短路保護)。不合格樣品的商標涉及津王野、金,敗⑷A迅、索羅門、賽王、逐馬、永舜、富士哥、迪卡龍、新世、小鳥、賽克、快馬、SUNBATTLE 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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